学院各部门:
根据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,为掌握学院资产的真实情况,加强对资产的监管,决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资产清查基准日、范围、内容
(一)清查基准日:本次清查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。
(二)清查范围:学校各部门占有、使用、管理的资产(通用设备、专业设备、软件、文物和陈列品、家具用具装具等)。
二、资产清查工作内容
(一)账务清理:对各种银行账户、会计核算科目、库存现金、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。
(二)财产清查:采用“以账对物,以物核账”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、核对和查实。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、使用人、存放地点、使用状态、使用方向以及标签粘贴等情况。
三、资产清查时间
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为:2022年6月10日--2022年9月30日,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资产清查的流程及内容,逾期未完成的将进行通报。
四、资产清查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,分工明确,落实到人,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。有多个资产管理员的部门请指定牵头管理员。
(二)按时完成。时间紧、任务重,为确保按时汇总上报,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完成清查工作。
(三)严肃纪律。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,不得瞒报虚报。
五、其它
本次清查有其它未尽事宜或问题的,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进行沟通联系。
通知及附件下载
资产管理处
2022年6月10日